建筑工程项目业主与监理的信息不对称分析 |
作者:槐先锋,… |
来源:互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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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2-31 13:05:21 |
的有关监理人责任和义务进行补充和详细化,使其更有利于对监理的工作进行实际评估。二是可以依照土木施工合同条款,引入履约保证金制度,当监理人没有完成职责或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时,可以直接追究其责任。三是引入职业责任险。即通过市场手段来转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使监理工程师能更好地发挥其个人能力,同时,也保障了业主的利益。这里的职业责任保险,所针对的是监理工程师根据委托合同在提供服务时由于疏忽行为,而造成业主或第三方的损失,且这种行为在主观上必须是无意的并仅限于监理工程师专业范围内的行为。目前,职业责任险在国内尚未开展,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外部约束机制就是完善有关监理的法规、加强政府对监理企业的管理和行业文化建设。政府对监理企业的管理,包括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的审查与管理。目前合格的监理人员并不多,但是监理企业却成立了很多,呈现一哄而上的局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质管理办法》等,对现有监理单位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对不够条件的,该降级的降级,该撤销的撤销,实行退出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监理行业良好的职业形象,推动监理事业朝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为工程项目提供一个规范的监理人市场。行业文化建设,包括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建设等。
参考文献:
[1] 乌家培,谢 康,王明明.信息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2] 张德群,关 柯.建筑业信息模型及信息不对称分析[J].哈尔滨建筑大学学报,2000(4). [3] 颜剑锋,林 海.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及其规避[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2(3):46-48.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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